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审判法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央公园C座写字楼6楼(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XZB-2026-016
项目名称:审判法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8,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8,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造价咨询 | 1(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258,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5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中一项即可);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完整的2025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5)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3)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至 2026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央公园C座写字楼6楼(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朝阳路中央公园C座写字楼6楼(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朝阳路中央公园C座写字楼6楼(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报名,下载报名回执单。投标人须在2026年7月24日17:00:00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单、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央公园c座写字楼6楼(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为准,二者缺一不可。(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E19、E18,咨询电话0912-3452148、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横山区迎宾北路
联系方式:15209129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朝阳路中央公园C座写字楼6楼
联系方式:1529129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利华
电话:15291295151
陕西正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