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Z[2026]0713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职工食堂分为发展大道职工食堂、太湖路职工食堂和宿城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发展大道职工食堂可容纳260人同时就餐,太湖路职工食堂可容纳100人同时就餐,宿城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可以容纳80人同时就餐。
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采购项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4%。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投标人与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原件放置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并递交。
投标人自身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分包。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诺中标后针对服务场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擅自分包。6.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2日 至 2026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5950608601)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5年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距离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07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07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项目编号:JS2026-DLGK-C0184-B00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预算金额包含招标代理费用,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609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商务):0527-84375716,房老师(技术):0527-84387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
联系方式:许益 0527-84227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益
电 话: 0527-84227585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