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制剂室药瓶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000263210180000132-ZJXL-SEB-2026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制剂室药瓶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及规格一览表”中表格注释 | 注: 1.物资需符合2015版国家药包材标准:YBB00032004-2015标准; 2.生产厂家需能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信息公示处查询到相关网络登记号; 3.序号1、序号2产品每批次供货时,提供的本批次产品需附带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其他产品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4.所提供产品需灌入我院指定药品经过6-12个月的稳定期测试合格后(第三方检测)方能正式开启使用。如无法通过测试则双方解除合约,并由供应商赔偿院方违约损失。 | 注: 1.产品质量标准:所有产品必须符合药用标准。各品种应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药包材标准,如钠钙玻璃口服液瓶执行YBB00072005-2015,同时涉及的方法类检测项目应符合《中国药典》2025年版的相关要求; 2.关联审评登记:各产品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原辅包登记平台完成关联审评登记,且登记状态须为"A"(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 3.检测报告要求:①序号1、序号2产品:每批次供货时须提供出厂检测合格报告;同时,每年须提供一批次由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②其余产品:每批次供货时须提供出厂检测合格报告。 4.所提供产品需灌入我院指定药品经过6-12个月的稳定期测试合格后(第三方检测)方能正式开启使用。如无法通过测试则双方解除合约,并由供应商赔偿院方违约损失。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70192
质疑联系人:寿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70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楼11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晓冬、刘泽、赵锋、陶晓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67630
质疑联系人:葛梅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676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986(投诉专用电话)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