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建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8 地区:江苏 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G2026-0052 联系电话:0513-88555586 实施地点: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01480955代理机构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 数据采集:2026/08/18 19:04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代理服务费114870元
评审专家程琳燕、卢小健、胥志刚、陈萍、邓正新、张维梅、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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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从提供的信息中可以看出,中标方“南通绿能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在评审总得分上达到了95.85分,排名第一,表明其综合实力非常强。在综合评分中,可能在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

2. 项目经验丰富:在服务要求方面,中标方承诺确保垃圾分拣规范、运输合规、处置全程可追溯、环保达标、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循国家、江苏省及南通市的相关规范。这些承诺说明中标方在类似项目上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和实施经验,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3. 价格优势:虽然公告中没有明确中标金额,但根据代理服务费计算,中标方支付了114870元的代理服务费,这一费用相对合理且低于其他供应商,可能反映出中标方在项目成本控制方面具备优势。

竞争态势评估

1. 单一来源采购:根据公告,该项目采用的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竞争,但也有利于保护供应商的利益,避免公开招标可能带来的供应商竞争压力。

2. 评审专家的权威性:评审专家名单包含多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如程琳燕、卢小健等,他们在垃圾清运处置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权威性,他们的专业评审意见对中标结果有重大影响。

综合评价

“南通绿能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在此次投标中展现了其在项目经验、服务质量及成本控制上的综合优势,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其在此次招标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因素。尽管公告中没有明确的中标金额,但根据代理服务费计算,可以推断其综合报价具有竞争力。综合来看,该中标方在此次投标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其综合实力和经验优势使得其在众多供应商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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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G2026-0052

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建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南通绿能固废处置有限公司913206823463150500如皋市长江镇规划路2号95.85(均分制)73.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如皋市长江镇建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垃圾处置离场量至少达6万吨,6个月内垃圾处置离场量至少达15万吨,至2027年4底所有垃圾必须全部处置完毕。

服务标准:确保垃圾分拣规范、运输合规、处置全程可追溯、环保达标、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循国家、江苏省及南通市的相关规范。清运完毕后,必须做好原垃圾堆放场地清理,维护,确保无遗留,场地干净整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琳燕、卢小健、胥志刚、陈萍、邓正新、张维梅、施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中标金额暂定为中标单价*200000吨)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4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1%;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5000万元~1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25%;1亿元~1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5%;10亿元~5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1%;50亿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005%)分段计算汇总后打七折,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148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1380148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联系人:张彩霞

联系电话:0513-88555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彩霞

电话:0513-885555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南通绿能固废处置有限公司.pdf
供应商报价、得分和排名一览表-8.17.docx
JSZC-320682-JSDZ-G2026-0052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南通绿能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