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城区4所幼儿园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2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GHKJ-CG-202607016-1 中标供应商:安徽舒浣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7063533 实施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江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 数据采集:2026/08/22 16:53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5.10 分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安徽舒浣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荤素食材及辅料种类丰富,包括鑫亿达、王明公、兴绿农、仲兴、训发、陈墩禽业、迎淮、黄河冲、六只鱼等品牌,这表明供应商具备较强的供应链整合能力,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同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合理,且根据公告中的信息,供应商能够提供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显示出供应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2. 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口碑
供应商的地址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综合大市场 B区17#115-118号,表明供应商拥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和良好的市场信誉。此外,供应商能够提供最新的食材价格,显示出供应商在行业内的领导地位和诚信度,这无疑增强了供应商的市场竞争力。

3. 综合评分高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达到了95.10分,根据公告中的信息,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在多个评审指标上表现出色,表明供应商在技术和商务方面均具备优势,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竞争程度较高,供应商众多。安徽舒浣商贸有限公司在众多供应商中脱颖而出,凭借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强大的供应链整合能力以及良好的市场信誉,成为此次采购的中标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种类多,价格合理,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同时供应商在评审中也表现出色,具有较高的综合评分。这些优势使得供应商在众多供应商中脱颖而出,成为最终的中标方。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安徽舒浣商贸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中表现出色。供应商不仅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具有优势,而且在市场信誉、供应链整合能力等方面也表现突出,综合评分高,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此外,供应商在报价方面具有竞争力,并且能够在最新食材价格方面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得供应商在本次采购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标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供应链整合能力,能够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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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城区4所幼儿园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KJ-CG-202607016-1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城区4所幼儿园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舒浣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综合大市场B区17#115-118号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伍万元整(小写:17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荤(肉)类、素菜类、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产品类。

品牌:鑫亿达、王明公、兴绿农、仲兴、训发、陈墩禽业、迎淮、黄河冲、六只鱼等;

规格型号: 荤(肉)类、素菜类、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产品类技术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据实核定;

单价: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综合折扣 89 %核算结算价款;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格报告*综合折扣 89 %核算结算价款。结算数量以学校验收签字确认销货清单数量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晓东、翟大才、陈书红、张强、闻长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8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1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寨县教育局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江路

联系方式:0564-706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0564-771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话:0564-77117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