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功能车辆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JH26-210300-06135 联系电话:0412-5215886  138897 实施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爱民街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281159 18524322537代理机构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据采集:2026/07/23 18:10
公告信息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功能车辆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7-23

  
项目概况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功能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00-06135
项目名称: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功能车辆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5731.00
最高限价(元):505731.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分项采购 最高限价(元) 所属行业
001 001 电动四轮道路清扫车 详见货物需求 1辆 43800 工业
002 电动垃圾转运车 详见货物需求 1辆 25000 工业
003 全自行走电动液压剪叉式 高空作业升降机 详见货物需求 1辆 55000 工业
004 液压保温送餐车 详见货物需求 1辆 50500 工业
005 11座有门电动摆渡车 详见货物需求 2辆 67200 工业
006 5座电动皮卡摆渡车 详见货物需求 1辆 28800 工业
007 电动洒水消杀两用车 详见货物需求 1辆 36600 工业
008 电动三轮车 详见货物需求 1辆 6300 工业
009 电动巡逻摩托车 详见货物需求 2辆 4760 工业
010 电动自行车 详见货物需求 3辆 5040 工业
011 驾驶式电动尘推车 详见货物需求 1辆 5500 工业
012 手持式充电式绿篱修剪机 详见货物需求 4台 2680 工业
013 手推式多功能扫雪机 详见货物需求 5辆 72000 工业
014 双层门板多功能保洁服务车 详见货物需求 10辆 9800 工业
015 客房服务布草车 详见货物需求 6辆 9048 工业
016 带扶手布草收纳车 详见货物需求 9辆 3402 工业
017 手推式无线洗地吸干一体机(餐厅款) 详见货物需求 2辆 12780 工业
018 手推式洗刷吸一体洗地机 (客房款) 详见货物需求 6辆 46332 工业
019 侧压式榨水沥水车 详见货物需求 10辆 2600 工业
020 不锈钢网孔沥水车 详见货物需求 2辆 2998 工业
021 三层不锈钢餐车 详见货物需求 4辆 1996 工业
022 重型焊接把手钢板平板手推车 详见货物需求 2辆 1976 工业
023 双把手平板车 详见货物需求 5辆 3375 工业
024 折叠式工业平板车 详见货物需求 8辆 1616 工业
025 双层抽屉双开门会务酒水车 详见货物需求 2辆 2760 工业
026 不锈钢弧形顶行李车 详见货物需求 2辆 2396 工业
027 三层树脂餐车 详见货物需求 4辆 1472 工业
合计 505731


合同履行期限:第001包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每个采购标的均需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货物视同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种: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适用)、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3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电子文件编制。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6-210300-00004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3.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5.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6. 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爱民街1号
联系方式:2281159 18524322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系方式:0412-5215886
邮箱地址:aszfcgdzb@163.com
开户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账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12-5215886  138897739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