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融媒体中心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JH26-211300-01106 联系电话:0421-2860200 实施地点:新华路一段8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1 数据采集:2026/07/23 16:47
公告信息
 
朝阳市融媒体中心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7-23

  
项目概况

朝阳市融媒体中心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00-01106
项目名称:朝阳市融媒体中心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50000.00
最高限价(元):99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建设融媒体中心一体化平台项目,核心建设目标是立足区域融媒体发展需求,整合现有媒体资源,搭建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安全可靠、高效协同的融媒体一体化平台,打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壁垒,实现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渠道传播的运营模式,提升媒体内容生产效率、传播力和影响力,筑牢主流舆论阵地,同时兼顾公益属性与惠民价值,助力区域文化传播,推动媒体融合高质量发展。具体目标包括:构建标准化、一体化的融媒体内容生产体系,实现采编、制作、分发、运营、管理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搭建安全可控的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保障内容发布和数据管理安全;完善平台运营机制,培育专业运营团队,提升平台可持续运营能力。

1.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所有商品提供3年以上免费维修,含3年,1年内发生故障,免费更换新机。更换新机及维修期间提供相同型号的备用机。

2.现场响应时间,响应时间不大于20分钟,5小时到达现场,12小时内完成修复。

3.其他售后维护要求,提供的软件终生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4、第四部分安全等级保护系统中的所有网络、安全设备至少需提供三年硬件质保服务、三年软件升级及三年特征库升级服务。

5、第三部分市级融媒体中心平台中的软件总体平台至少需免费提供3年系统运行产生的所有第三方费用。

6、提供互联网专线的接入期为5年。

7、电视节目制作支撑能力服务的提供期为10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3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0421-2836536;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本项目自愿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各投标供应商请使用压缩包的形式加密备份文件,密码自行保存,并以项目名称命名,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cyzcbfwj@163.com。供应商需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融媒体中心
地  址: 新华路一段88号
联系方式:0421-286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采购文件0421-2865002开评中标2836536
邮箱地址: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锋 肖德强 何杰
电  话:采购文件0421-2865002开评中标28365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