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善县耕林园空间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2025-2035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5 地区:浙江 项目编号:330421263130010000023 预算金额:¥590000 联系电话:13575358566 实施地点:嘉善县人民大道77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3 数据采集:2026/09/05 16:49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服务团队: -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作为牵头供应商,拥有丰富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和行业背景。 - 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提供了地方特色和实践经验,增强了项目的实施能力。

2. 综合实力强
-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作为牵头供应商,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曾多次参与并成功完成类似项目,具备丰富的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
- 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也提供了地方特色和实践经验,增强了项目的实施能力。

3. 技术先进和创新能力
- 在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上,牵头供应商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具有先进的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提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满足项目需求。

竞争态势评估

1. 单一来源采购的特性: -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于项目内容复杂且特殊,采购方倾向于选择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背景的供应商。这种采购方式减少了对市场其他潜在供应商的评估,使得中标方具有一定的优势。

2. 市场供给状况
- 土地规划和管理市场相对有限,优质供应商数量较少,因此中标方具备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 项目标的独特性使得市场上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不多,增加了中标方的优势。

综合评价

1. 综合实力: - 中标方不仅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还具备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 拥有优质团队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执行项目,满足采购方的需求。 2. 技术优势: - 中标方在技术上具备先进性和创新性,能够提供独特且科学的方案,符合采购方的需求。 - 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能够有效解决项目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3. 市场信誉: - 中标方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曾多次参与并成功完成类似项目,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 - 项目团队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背景使得中标方在市场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能够赢得采购方的信任。

综上所述,中标方之所以中标,主要归因于其优质的服务团队、综合实力强、技术先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优势。这些优势使得中标方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理想的中标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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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30421263130010000023        

二、项目名称:嘉善县耕林园空间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2025-2035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590000(元)牵头供应商: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投标联合体: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87.2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嘉善县耕林园空间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2025-2035年)项目嘉善县耕林园空间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2025-2035年)项目完成嘉善县耕林园空间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2025-2035年)项目的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需在2026年9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在2026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霞,曹勤,沈雨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汪一鸣,姜文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为服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投标人须按以下招标代理取费依据自行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得以此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取费依据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取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注: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基准价格。
②.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收款人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嘉善施家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300 1637 4530 5250 0484。
注:请注明款项用途及项目名称,以便收款人确认。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63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嘉善县人民大道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4233325            

质疑联系人:袁嘉慧            

质疑联系方式:0573-84233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善县魏塘街道日月星辰47弄39号南幢三楼            

传    真:0573-84125500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358566            

质疑联系人:张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3-8412776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善县财政局

地    址: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41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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