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教育局2026-2027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原辅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鸡蛋)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1270
项目编号: D6403000141100664
项目名称: 同心县教育局2026-2027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原辅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鸡蛋)
预算金额(元): 2930611.92
最高限价(如有): 2930611.92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同心县教育局2026-2027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原辅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鸡蛋)大米一标段 | 大米一标段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1 | 向第五中学、第六中学、韦州中学、韦州中心学校、下马关中心学校、下马关中学、预旺中学、预旺中心学校、马高庄中心学校、王团中学、王团中心学校、石狮中学、石狮中心学校提供2026-2027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原辅食材大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161747.16 | 本标段以单价招标,大米最高限制单价为:2.6元/斤 |
| 同心县教育局2026-2027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原辅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鸡蛋)大米二标段 | 大米二标段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1 | 向豫海中心学校、兴隆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丁塘中学、丁塘中心学校、河西中学、河西中心学校、第四中学、第五小学、思源实验小学、第七中学校提供2026-2027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原辅食材大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913962.16 | 本标段以单价招标,大米最高限制单价为:2.6元/斤 |
| 同心县教育局2026-2027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原辅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鸡蛋)鸡蛋一标段 | 鸡蛋一标段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1 | 向第四中学、第五小学、思源实验小学、第七中学提供2026-2027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原辅食材鸡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854902.60 | 本标段以单价招标,鸡蛋最高限制单价为:0.7元/个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2930611.92 | |||
合同履行期限:1 个完整学年(2026 年秋季学期—2027 年春季学期,共计两学期),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所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支持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落实本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8《中小企业申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供应商,不需要取得许可的可不提供,需提供有效食品经营备案凭证替代上述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7-24 16:30:30 至 2026-07-3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和投标标段数量不做限制,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按照标段评标顺序,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的标段则不在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③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采购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
联系方式: 0953-8022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13层
联系方式: 0951-6110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朔
电话: 0953-802258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姜欢、赵琳、陈柄寰
电话: 0951-6110980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7-24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