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第6包(3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6]无标题文档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3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2026BFAHZ01285 联系电话:15256593571 实施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75662900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数据采集:2026/08/13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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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
- 品牌知名度和质量保障:合肥金脑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医疗设备品牌为深圳金睛,该品牌在同类产品中享有较高声誉,质量保障水平高。在此次采购中,中标方提供的微压香氧仓及微压香氧仓的建设项目符合项目的高质量要求。
- 价格合理:650000元的中标价格合理,能够满足医院的预算要求,且价格未出现明显虚高,显示了公司对成本的控制能力。

2. 优质服务和信誉度高
- 评审专家阵容强:评审专家阵容强大,包括高道进、王春、施正环、蔡大伟和陈善文等,均具有丰富的评审经验和良好的声誉,能够保证评审的公正性。评审专家的阵容和水平为中标方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 售后服务:虽然公告中未明确提及售后服务,但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往往能带来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于医院来说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公司提供的设备若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将有助于提升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

3. 项目契合度高
- 契合医院实际需求:根据项目内容,公司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医院的实际需求。此次采购的医疗设备主要为微压香氧仓及微压香氧仓的建设,这些设备在医院临床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医院的实际需求,契合医院的实际需要。

竞争态势评估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总体较为激烈。主要竞争方为合肥金脑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竞争对手在质量、价格和评审专家方面并无明显优势。虽然有其他潜在供应商,但未明确列出。因此,合肥金脑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竞争力在多个维度上均显示出优势。

综合评价

合肥金脑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此次采购中的中标,主要归因于其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合理的报价、优质的服务和契合医院实际需求的项目内容。在评审专家阵容和评审公正性方面也体现出其优势。综合来看,公司的综合实力表现出色,能够满足医院在此次采购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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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第6包(3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HZ01285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第6包(3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金脑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E2幢4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伍万元整(大写)(6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微压香氧(大)

深圳金睛

YX-LB-04

1台

260000元

2

微压香氧仓的建设(小)

深圳金睛

TJ-CY-B-02

1台

13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道进,王春,施正环,蔡大伟,陈善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0.3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第6包(3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

联系方式:0551-6292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杨

电话:0551-6622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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