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生活垃圾埋填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信息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7-20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JH26-211421-00685 联系电话:0429-6589777 实施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鱼市胡同1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 数据采集:2026/07/20 13:32
公告信息
 
绥中县生活垃圾埋填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宝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0

  
项目概况

绥中县生活垃圾埋填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21-00685
项目名称:绥中县生活垃圾埋填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绥中县生活垃圾埋填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项目,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和编制一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CMA许可使用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具备以下资质:(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为1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7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须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或邮箱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鱼市胡同11号
联系方式:0429-236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宝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西大街广电小区2-北3
联系方式:0429-6589777
邮箱地址:lnblgs@126.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宝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001571674900000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蕾
电  话:0429-658977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