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风景区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7-23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ZB0105-202607-HJFW1191 预算金额:¥60.164467 联系电话:027-87272702 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8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7 数据采集:2026/07/23 18:45

东湖风景区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18:26发布单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8-03项目监管地:武汉东湖风景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东湖风景区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5-202607-HJFW119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8-2026-00208

3、项目名称:东湖风景区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164467(万元)

6、最高限价:60.164467(万元)

7、采购需求:

东湖风景区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年(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可对投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有权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4日2026年07月30日,每天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9/#/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9/#/index)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1)《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 号);2)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银营[2019]55号);(2)融资平台: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http://221.232.128.74:8888/)。
5.政府采购保函:(1)相关政策: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
6.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或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80号

联系方式:027-86784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蔡甸街汉阳大街90附2号026室

联系方式:027-87272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双、孙宁宁、刘素芳

电   话:027-8727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