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城区直属大队交通事故违法停车场场地租赁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单一来源采购法规适用:
- 根据公告内容,采购方选择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是该停车场为交管执法专用场地,具备公共执法服务的特殊性与不可替代性。由于多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失败,没有其他供应商能满足项目要求,因此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 场地条件优越:
- 场地条件优越,具备多种功能,如停车场、车辆存放、办公区域、值班室等。这为采购方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满足了停车、存放、处理等多方面的需求。同时,停车场内的设施齐全,包括消防设施、全天24小时应急清障及值班、监控系统等,确保了事故车辆的安全存放和处理,体现了采购方对停车场功能的全面考虑。
3. 历史合作信任:
- 采购方与原服务单位山东利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历史悠久,具备客观唯一性,能够保证业务的连续性。这表明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互信和良好的合作基础,有助于采购方在短期内维持业务的稳定和顺畅。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项目具备较强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导致竞争相对较少。公告中提到,采购方已经进行了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均因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而采购失败。这表明市场上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较少,进一步降低了竞争强度。因此,山东利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凭借其独特的优势和历史合作基础,在众多潜在供应商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标唯一供应商。
综合评价
山东利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之所以能够中标,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该项目具备特殊性与不可替代性,使得市场上的潜在供应商较少,增加了中标难度;二是其提供的停车场设施齐全,能够满足采购方多方面的需求;三是其与采购方长期合作,具备客观唯一性,能够确保采购方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得该供应商在众多潜在供应商中脱颖而出,最终中标。
一、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602000061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城区直属大队交通事故违法停车场场地租赁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山东利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建设西路香江光彩大市场西经三街136号 | 429,000.00元 | 其他租赁服务(总价):429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类(山东利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停车场租赁 | 停车场租赁 | 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城区直属大队交通事故违法停车场场地租赁,完全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1、土地使用性质:物流仓储公共用地符合停车场土地使用性质标准;2、地面基础洗破料场地全部覆盖(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允许下可以商混水泥地面覆盖),钢结构围挡;3、场地建设事故车辆待检车库3个(保障事故异议车辆进行事故现场痕迹保护,等待技术部门进行车辆鉴定评估);4、在东昌府区范围内不低于16650平方米(约25亩地)的停车场场地,场内设有:办公室、值班监控室、休息室、违章事故处理室、涉案物品存放室;保证事故及违法车辆安全存放,其中包括:机动车(客车、货车、轿车、电摩、二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5、全天24小时高清夜视监控探头14个全面覆盖(影像保存3个月至两年储存)及全天24小时红外线报警预警系统开启,户外高亮度LED照明全覆盖;6、消防设施齐全,保障车辆火灾应急控制等建设设施符合国家规定;7、停车场全天24小时保障应急施救清障车辆值班备勤及安防人员值班,保障事故违法车辆现场有效清障;8、提供水电设施供应,划分事故及违法车辆停放区域分割;9、事故及违法车辆交接登记处,保证一车一登记电脑储存;一季度整理一次事故及违法车辆存放数量报告。 | 1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决定续签,则合同总服务期不超三年。 | 个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梁秀英 、 单国玉 、 丁美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为计算基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代理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高新区支行
账号:20914312862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其他租赁服务:6435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本项目依法开展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未设置排他性、不合理限制性条款,均因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失败。涉案停车场为交管执法专用场地,场地区位具备公共执法服务特殊性与不可替代性,场地紧邻办案点位,满足勘验处置、应急调度、全天候值守等执法需求。暂无条件同等匹配的备选合规场地,原服务单位山东利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场地具备客观唯一性。若更换场地将产生重大财政投入,易造成执法工作断档。为保障业务连续运转、节约财政资金,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合同包1(其他租赁服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
|---|---|---|---|
| 山东利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9,000.00元 |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直属大队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
联系方式:1760635278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66号
联系方式:13386352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386352830
山东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9日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