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012026000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作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样品评审,样品提交要求更正为:1.样品提交数量:男式医⽣服(通⽤-冬装)1件、护⼠服分体服(通⽤-夏装)1套。 2.样品提交要求:2.1.投标⼈提供的样品,需密封包装,外包装及样品上均不得带有任何可识别投标⼈及⽣产⼚家的标识,递交样品的同时需单独递交⼀份样品清单给代理机构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代理机构收到样品后统一编号后再进行评审;2.2.评审结束后由采购⼈对中标⼈提供的样品进⾏封存,并以此作为验收的依据。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及⼯艺不得低于样品⽔平,否则采购⼈有权拒收或者要求中标人退换货,如仍不能达到样品标准,采购人将按违约条款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2.3.未中标的投标⼈提供的样品可在结果公⽰结束后2个⼯作⽇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取回已递交的样品;2.4.样品的生产、运输费等⼀切费⽤由投标⼈⾃理;2.5投标人可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快递)送达两种方式提交样品,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样品必须于采购文件明确的样品提交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且不接受快递柜或门卫代收。投标人自行选择样品提交方式,且需预留足够时间确保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因邮寄或快递等各种原因造成的逾期送达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若选择邮寄(快递)方式提交样品,即视为其已明确知晓并自愿承担邮寄(快递)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样品破损、变形、褪色、功能受损、外包装污染,以及因物流延误、投递失败、恶劣天气、疫情管控等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样品瑕疵等情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单位:广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9-3273732。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广元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 0839-3562331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328038
工商银行:普惠部 0839-3265755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0839-3216866
农商银行:公司部 0839-3306444
贵商银行:市场部 0839-3952976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275721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 0839-619725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联系方式:0839-3603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288号四楼
联系方式:0839-3287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9-3287116
四川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