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计量所(九一0所)实验室温控系统修缮工程更正公告2
安徽省长江计量所(九一0所)实验室温控系统修缮工程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BFAZN50317
项目名称:安徽省长江计量所(九一0所)实验室温控系统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现调整为: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下列任意业绩:
①实验室建设相关业绩(须包含暖通或恒温恒湿空调供货或安装内容);
②恒温恒湿空调供货(或安装)业绩。
上述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4分。(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上述2项要求的,仅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现调整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下列任意业绩:
①实验室建设相关业绩(须包含暖通或恒温恒湿空调供货或安装内容);
②恒温恒湿空调供货(或安装)业绩。
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4分。(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上述2项要求的,仅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3.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供应商荣誉”备注第1项现调整为: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配备7寸的显示屏”相关要求现调整为:
▲配备7寸的显示屏,实时显示设备运行状态,并能通过显示屏设置室内参数。120三坐标室、112力学室、211力学室尘埃分别设置触摸显示屏,控制房间温湿度。
5.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定时启停控制”相关要求现调整为:
▲定时启停控制:根据预先设定的工作和节假日时间表,依次启停系统相关设备。实现对新风阀、回风阀、加湿器、送风机等自动控制。
6.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参数响应”备注中技术响应表现补充格式:
| 序号 | 货物名称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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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初审表“供应商承诺”审查内容现调整为: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
8.本项目附件随本次更正公告同步重新发布,请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及时下载。
9.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设备产品系统及应用成熟度”评分标现删除“注:家用空调应用场景、民用常规使用场景不纳入本次评审计分依据”要求。
10.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箱体综合传热系数达到T2等级”相关要求现调整为:
▲箱体综合传热系数达到T2等级。[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等)];保温材料采用闭孔硬质聚氨酯,无毒无异味、吸水率极低不吸水。
11.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整机漏风率”相关要求现调整为:
▲整机漏风率:在额定工况下,达到L1级别。 [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等)]
1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室外机组采用高效直流变频压缩机”相关要求现调整为:
▲室外机组采用高效直流变频压缩机,提升机组整体性能。
13.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机组满足制冷运行范围”相关要求现调整为:
▲机组满足制冷运行范围:-5℃~52℃,制热运行范围:-20℃~ 25℃。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修改的疑问?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2.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供应商荣誉”:若奖项荣誉要求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无法体现供应商名称的,供应商提供该项目承建单位的获得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及供应商同承建单位获奖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3.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项目人员配备”中“三、团队成员配备”,请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是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还是无需提供,仅提供承诺即可?
答: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证书扫描件,仅提供承诺即可。
4.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机组噪声”修改依据的疑问。
答:GB/T14294-2008中关于机组噪声限值的要求与新规GB/T14294-2026一致,因此供应商提供依据GB/T14294-2008的检测报告予以认可。
5.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配备7寸的显示屏”相关要求是否修改的疑问。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6.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定时启停控制”相关要求是否修改的疑问。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7.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参数响应”,请明确此条评分项是否所有标注▲条款都需提供证明材料。
答: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三)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中:①标注▲条款已要求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等)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标注▲条款未明确提供具体证明材料的,可提供证书或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技术证明材料等扫描件;③未标注▲条款的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文件提供技术响应表响应即可,技术响应表格式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8.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供应商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合同描述为恒温恒湿实验室设备(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其实际为高精密恒温恒湿空调且合同中的主要材料品牌要求中有体现组合式恒温恒湿空调机组,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9.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初审表“供应商承诺”审查内容要求是否修改的疑问。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10.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供应商业绩”,请问供应商具有实验室建设相关(包含暖通或恒温恒湿空调供货或安装)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1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调整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实验室建设相关(包含暖通或恒温恒湿空调供货或安装)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4分。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12.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履约反馈评价”,项目验收单中体现的验收合格是否满足上述履约反馈评价要求。
答:验收合格仅证明项目质量、工程量等达到履约最低验收标准,满足项目完工交付基本条件,无法证明良好(或满意)及以上的履约反馈,故不予认可。
13.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箱体综合传热系数达到T2等级”相关要求是否修改的疑问。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14.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整机漏风率”相关要求是否修改的疑问。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长江计量所(九一0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附9号
联系方式:0551-65339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