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6-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9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165 中标供应商: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3235051 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 数据采集:2026/09/09 21:40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4.86 分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评分优势
中标供应商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在此次综合评分中获得了94.86分,这显示了其在供应商评审中的全面优势。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和品牌等细节,显示了其对项目细节的深刻理解和专业程度,这使得其在综合评分中占据有利地位。

2. 优质供货能力
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包括鸡(鸭)肉、猪肉等,并且提供了详细的规格型号信息,显示其在供货能力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特别是在配送包装的冷鲜肉和新鲜猪肉方面,充分满足了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这也是其中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3. 品牌影响力
中标供应商提到的供应商地址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宋岗社区。通过分析,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可能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这使得其在此次招标中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品牌影响力往往也是供应商中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竞争态势评估

从公告内容来看,此次招标项目为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该市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需求。虽然具体的预算金额未明确,但根据项目描述,中标价格为1220800.00元,显示了市场需求较大,竞争相对激烈。供应商名单中的其他公司也具有一定的实力和知名度。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作为中标方,尽管综合评分略高,但具体产品品牌、供货能力等细节显示其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综合评价

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表现出色,其在综合评分、供货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均占据优势,这为其中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公告中的详细信息,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不仅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详细的产品规格和供货能力信息,还具有较强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其在此次招标中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之所以能够中标,其深层原因在于其在市场中具备显著的综合优势,包括供货能力、品牌影响力和综合评分等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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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2026-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165号-6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2026-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宋岗社区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贰万零捌佰元整(小写:1220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鸡(鸭)肉、猪肉等。

品牌:锐鑫、神华等。

规格型号:鸡(鸭)肉(鸡(鸭)大腿或鸡(鸭)胸脯肉),配送包装的冷鲜肉,每包5kg~20kg;新鲜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 65%)。

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单价:食材单价参照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综合折扣率86%;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发布的食材价格,食材单价由区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询价报告*综合折扣率86%。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涌、刘圣海、张家宏、贾庆华、白芳、刘畅、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7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86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0564-323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天盈社区天盈大厦A座1620-1621 

联系方式:0564-2959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话:0564-29592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