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6-2027学年度大米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9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169 联系电话:0564-3235223 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 数据采集:2026/08/29 20:26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4.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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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产品质量与品牌优势
六安鑫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鑫源长香米 25kg”具有品牌信誉,且为“洛阳”大米,这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优质大米将直接满足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需求,且价格合理,符合预算范围,从而在采购方心中树立了良好的产品印象,有助于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2. 供应链优势
六安鑫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有稳定且成熟的供应链体系,具备可靠的供应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该供应商在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距离采购地较近,能有效缩短交货时间,降低运输成本,保障及时供货,符合采购方对供货时效和稳定性的要求。

3. 性价比优势
在综合评分法下,中标供应商得分达到94分,表明其综合评分高于其他供应商。结合具体标的信息,价格为3.6元/公斤,性价比高。加之供应商在供应链上的优势,使得其在综合评分中处于领先地位,因此中标方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和价格优势。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采购项目竞争激烈,投标供应商众多,竞争程度较高。六安鑫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优质的产品、稳定的供应链、合理的价格等优势,最终脱颖而出。虽然其他供应商也具备一定的实力,但综合评分的高分以及价格优势使得供应商更胜一筹。因此,六安鑫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明显的优势。

综合评价

六安鑫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能够脱颖而出,综合评价如下:
1. 产品质量与品牌信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高,且有知名品牌信誉,这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2. 供应链稳定性:供应商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距离采购地较近,供应链管理能力强,能有效缩短供货时间。
3. 价格合理:综合评分高,投标价格合理,价格优势明显。
4. 服务与支持:根据公告内容,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显示出其诚信度和商业道德。
5. 响应及时:供应商对采购方提出的质疑和投诉有明确的答复渠道,响应及时。

综上所述,六安鑫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优质的产品、稳定的供应链、合理的价格和诚信的商业行为在此次投标中脱颖而出,具有很强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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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6-2027学年度大米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169号-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6-2027学年度大米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鑫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

中标金额:壹佰零伍万肆仟零捌拾元整(10540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籼米

品牌:淠河

规格型号:鑫源长香米25kg

数量:29.28万公斤

单价: 3.6/公斤

五、评审专家名单:卢义柱、许礼和、张家宏、何玉环、张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00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0564-3235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六安翼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4号商铺二楼

联系方式:0564-66614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0564-66614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