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十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评分高:根据公告中提到的评审总得分92.14分,中标方在综合评分上表现优异。综合评分法是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式,说明中标方在技术、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显著优于其他供应商。如品牌选择丰富多样、产品规格型号全面覆盖等,这些都是评标委员会看重的方面。
2. 品牌优势:中标方选择的品牌涵盖了多种知名品牌,如庐江县百树园食品有限公司、滁州市志成食品有限公司等,这些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和知名度。尤其在肉类、蔬菜等食品供应方面,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可以有效满足采购需求,并且能够保障食材的新鲜度和质量。
3. 价格优势:结合公告中的信息,中标金额为3423065.00元,价格合理且具有竞争力。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通过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格报告进行核算,并按照综合折扣90%结算,说明采购方在价格控制方面具有一定的策略,而中标方成功获取了这一价格区间内的优质食材,体现了在价格上的优势。
竞争态势评估
从公告内容来看,此次项目涉及的供应商多,涵盖多种食材类别,竞争相对激烈。而安徽润丰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综合评分法脱颖而出,显示其综合实力强,能够满足采购方多方面的需求。此外,其选择的知名品牌丰富多样,能够为学校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食材,体现了较强的品牌优势。
综合评价
安徽润丰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此次项目中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主要得益于其综合评分高、品牌优势和价格优势。其综合评分的高分表明其在技术、服务、价格等方面的全面优势;品牌选择的丰富多样确保了食材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而合理的价格策略使其在成本控制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综上所述,中标方的综合实力表现非常优秀,能够满足采购方的多方面需求。
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十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ZC-XS26014-10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十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润丰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和平路5号中国宝武安徽(产业)总部A1栋103号
中标金额:叁佰肆拾贰万叁仟零陆拾伍元整(小写:342306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荤(肉)类、素菜类、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 品牌:庐江县百树园食品有限公司、庐江县百树园食品有限公司、滁州市志成食品有限公司、霍邱县恒康肉类经营有限公司、山东德牛清真肉类有限公司、太仓市金仓湖食品有限公司、六安市裕安区华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 规格型号:荤(肉)类、素菜类、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技术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据实核定; 单价: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综合折扣90%核算结算价款;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格报告*综合折扣90%核算结算价款。结算数量以学校验收签字确认销货清单数量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燕、阮亮、许玉兰、许光云、范美桂、王敏、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707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1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江路
联系方式:0564-7064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606号
联系方式: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564-70601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