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得分高:合肥元正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评审总得分方面达到了95.58分,远高于其他供应商,显示出其在技术、服务和综合实力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尤其是评审总得分达到95.58分,这表明公司在资质、业绩、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非常优秀。2. 产品性价比高:虽然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为404.1万元,但考虑到项目金额为449万元,且供应商提供的是高质量的青科质谱等品牌设备,性价比较高。供应商提供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具有先进的技术指标,能够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控制成本,符合采购方的需求。
3. 供货和售后服务优质:供货和售后服务是政府采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合肥元正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了详尽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售后服务方案,承诺提供高效、周到的售后服务。这不仅提高了采购方的满意度,也增强了供应商在市场中的信誉度。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较高,供应商数量多且来自不同地区,包括本地企业、外地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等。合肥元正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地企业,具有一定的地域优势,但同时也面临来自其他地区企业的激烈竞争。在本次采购中,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技术优势和优质服务成为其获胜的重要因素。综合评价
合肥元正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此次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中脱颖而出,凭借其在综合得分、产品性价比、供货和服务方面的优势,成功中标。其在技术指标、产品品牌、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均表现出色,不仅满足了采购方的严格要求,也体现了其在市场上的良好竞争力。这表明公司在产品质量、服务效率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一、项目编号:BB2026SQCGZ2281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元正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原路10号3幢厂房301
中标金额:449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04.1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5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品牌:青科质谱等 规格型号:EXPEC 6510等 数量: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套等 单价: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35万元/套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善祥(组长)、赵传莉、杨婉菊、汪红红、周家智、李传红、唐刚(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4.2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安民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2-4078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层
联系方式:0552-2079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波(招标人代表)、沈庆吉(项目负责人)、任福军
电 话:0552-4078718、0552-2079638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