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结果公告公告信息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地区:辽宁 项目编号:JH26-210411-00021 联系电话:024-57683426 实施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施南路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数据采集:2026/07/22 11:50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87.3 分
公告信息
 
(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411-00021

项目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6甲号楼12层

中标(成交)金额:98.9(%)

评审总得分:87.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服务类

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C11050600城市道路工程总承包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区域内道路路面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等服务。

服务要求:(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限满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评审审定结果*中标折扣率,待区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款。 (四)验收标准、程序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 以上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⑴我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我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⑵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进行响应的供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声明函及证明文件中的内容。 ⑶我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⑷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 ⑸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妍、王运铎、刘璐、陆洪海、郑春旭(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2,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施南路5号

联系方式:024-58267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7683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月

电      话:024-57683426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二期)顺城区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新城路及周边)-公开招标文件(更正).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