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金华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婺城区莘畈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9 地区:浙江 项目编号:330702267700010000004-ZJJCJH2026-CG111 预算金额:¥3725465 联系电话:0579-81689132 实施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56881746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 数据采集:2026/09/09 12:34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中标方浙江景秀林业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中展现出较强的实力。从评审总得分82.32分来看,该得分处于较高水平,特别是在总得分100分的评分标准中,82分以上意味着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从详细评分内容来看,该公司在各项评分项上表现均衡,没有明显的短板,显示其在项目管理和实施能力上有较高的竞争力。

2. 价格优势明显:虽然报价3725465元,从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来看,该公司在支付代理服务费用方面也表现出优势。根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其实际支付的费用为36803.72元,较其他供应商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用更低。低的代理服务费用能够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中标方提供了价格上的竞争优势。

3. 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从服务要求和范围来看,该公司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高度吻合,符合招标方的需求。项目内容的全面性和精准性是中标方的重要优势之一,能够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总体较高,但浙江景秀林业有限公司在综合实力、报价和服务范围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因此在众多投标企业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标方。虽然其他供应商也有一定的竞争力,但浙江景秀林业有限公司在综合实力上的优势明显,且在价格和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方面的优势,使其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综合评价

浙江景秀林业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中中标,其综合实力、价格和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等方面均表现出色。该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因此,公司综合实力强、价格优势明显、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是其中标的主要原因。公司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在未来类似项目中具备再次中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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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30702267700010000004-ZJJCJH2026-CG111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婺城区莘畈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3725465(元)浙江景秀林业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浮云街道车站路1号82.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浙江省金华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婺城区莘畈乡)浙江省金华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婺城区莘畈乡)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楼徐心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晓平,戴爱红,胡利强,蒋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803.7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56881746            

质疑联系人: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656881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23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689132             

质疑联系人:徐莉           

质疑联系方式:1951134729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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