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423-00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宿集群及配套设施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中采购需求更正为“为加强民宿及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南天门景区接待能力,计划在南天门村旅游产业重点区域围绕新建的3处民宿房屋,及附属设施灯具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4日08时5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4.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大苏河村后街6号
联系方式:024-53483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禹泓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14方块1号楼东数104号门市房
联系方式:024-57619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姝
电 话:02457619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