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6-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 1. 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安徽乐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提供了多种品牌如俊文、双汇的鸡肉(鸭肉)、猪肉等食材,且价格合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方提供的产品品牌多,说明其在供应链上有较好的管理和资源优势。此外,中标方提供的食材单价参照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综合折扣率86%,也显示出其在价格管理方面具备一定优势。
#### 2. 丰富的项目经验
从公告中的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1号大棚2区18号)可以推测,中标方具有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中标方可能在类似项目中积累了良好的业绩,使得其在此次招标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 3. 优秀的服务团队
公告显示,评审专家名单中包括了多位专家,其中不乏在项目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这表明项目的评审过程严格、规范,评审标准透明。评审专家的组成以及评审过程的透明度显示了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表明中标方在提供服务方面具备专业且优质的服务团队。
竞争态势评估
从公告信息来看,该招标项目的竞争相对激烈,供应商众多,但中标方凭借其优质的食材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信息来看,中标方提供的品牌多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合理。此外,中标方在评审专家名单中占有优势,具有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这些都显示了中标方在此次招标中的竞争优势。综合评价
安徽乐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之所以脱颖而出,主要得益于其优质的产品和丰富的项目经验,以及在评审专家名单中的优势。中标方不仅提供了价格合理、品牌多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食材,而且在项目运作和市场口碑方面具有优势,这使得其在众多供应商中脱颖而出,最终赢得此次招标。裕安区2026-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165号-3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2026-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乐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1号大棚2区18号
中标金额:壹佰伍拾陆万壹仟元整(小写:156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鸡(鸭)肉、猪肉等。 品牌:俊文、双汇等。 规格型号:鸡(鸭)肉(鸡(鸭)大腿或鸡(鸭)胸脯肉),配送包装的冷鲜肉,每包5kg~20kg;新鲜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 65%)。 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单价:食材单价参照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综合折扣率86%;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发布的食材价格,食材单价由区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询价报告*综合折扣率86%。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涌、刘圣海、张家宏、贾庆华、白芳、刘畅、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1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14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0564-323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天盈社区天盈大厦A座1620-1621
联系方式:0564-2959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29592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