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近现代皮革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信息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7-20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JH26-210700-03725 联系电话:0416-2366111 实施地点:锦州市凌河区北京路五段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 数据采集:2026/07/20 16:36
公告信息
 
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近现代皮革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0

  
项目概况

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近现代皮革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00-03725
项目名称: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近现代皮革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0000.00
最高限价(元):97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签订合同后7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保护修复工作完成80%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0%。本项目保护修复服务全部完成后,且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按最终结算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对辽沈战役纪念馆内61件套(65件)皮革类文物进行保护修复。通过修复后使文物皮质部分柔韧性提高、配饰件病害得到有效去除,文物整体强度、稳定性明显提升,确保文物在较长时间内处于稳定状态,同时可用于陈列展示。其中包含61件套(65件),即三级文物13件套(13件),未定级文物48件套(52件)皮革文物的保护修复。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严格遵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与相关的文物保护修复行业标准,进行馆藏皮革类文物的保护修复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文物修复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修复中使用的方法与材料要足够安全,有利于文物的长久保存,不能对文物造成新的损害,确保皮革类文物的修复质量;修复过程中,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与影像记录,保证修复档案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修复过程中,需采取相应的预防性保护措施,防止皮革类文物二次受损。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文物运输要求

1.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文物需要异地保护修复,故需进行运输。修复场所需具备修复和研究双重功能,不得进行二次文物运输。修复场所应具备如下条件:环境温湿度应可调节控制,可满足皮革文物保存需求;安防、消防系统运行规范,配备“物防、技防、人防”的三防体系;研究室至少应配备扫描电子显微镜、激光拉曼光谱仪、X射线探伤仪、高光谱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三维扫描仪、超景深三维影像系统等检测设备,以满足研究以皮革为主体的复合材质文物的研究需求。

2.文物运输由专业文物运输团队完成。文物运输包装要求:全部包装材料均符合文物国际运输标准,材质本身对文物无害、无污染,防潮防尘,坚固耐用,有利于保护文物安全。文物运输车辆要求:运输车辆须为特制的全封闭、配备气垫“减震”系统,配有温湿度控制装置,配备车辆尾部自动升降板,配有车内消防设备,能够保证文物装卸运输的每一个环节的安全与可靠。

(7)验收标准及方法:

1.保护修复后的文物皮质部分柔韧性提高、配饰件病害得到有效去除,整体文物强度、稳定性明显提升,确保文物在较长时间内处于稳定状态,同时可用于陈列展示。完成项目相关档案的整理、编辑和存档。

2.相关分析研究成果

3.通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验收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一)保护修复工作要求

清除文物表面污染物,消除文物不稳定病害;完成文物除霉除虫、回潮矫形、加脂回软、粘接加固及修补等保护修复工作;保护修复后的文物皮质部分柔韧性提高、配饰件病害得到有效去除,文物整体强度、稳定性明显提升,确保文物在较长时间内处于稳定状态,同时可用于陈列展示。

(二)保护修复具体工作范围

本项目保护修复皮革类文物共61件套(65件),其中三级文物13件套(13件),未定级文物48件套(52件)。65件皮革类文物均为解放战争时期的使用品,主要类别为皮挂包、皮带、皮箱、皮靴、枪套、子弹带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技术和质量要求

严格遵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与相关的文物保护修复行业标准,进行馆藏皮革类文物的保护修复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文物修复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修复中使用的方法与材料要足够安全,有利于文物的长久保存,不能对文物造成新的损害,确保皮革类文物的修复质量;修复过程中,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与影像记录,保证修复档案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修复过程中,需采取相应的预防性保护措施,防止皮革类文物二次受损。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含“皮革”。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0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28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响应无效文件处理;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响应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在响应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响应,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沈战役纪念馆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北京路五段1号
联系方式:0416-3839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0416-2366111
邮箱地址:bjzzxd001@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城建国门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00349109000069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巍
电  话:0416-236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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