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鸡产品采购项目(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7 地区:安徽 中标供应商: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7-6022008 实施地点:灵璧县光辉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7 数据采集:2026/08/08 01:13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4.1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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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产品质量与品牌信誉
中标方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在公告中提到所供应的鸡产品品牌为“延大牧业”,“延大牧业”作为一个知名品牌的供应商,其产品质量和信誉度是其中标的重要因素。公告中还详细列出了所供应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包括鸡琵琶腿和鸡大胸的重量范围和含冰量要求,表明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把控,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中标方在此次项目中的竞争力。

2. 价格优势
在评审得分中,中标方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获得了94.14分的高分,而在其他投标方中,最高的得分也仅为88.65分。中标方不仅在技术和服务方面表现出色,其报价也相对合理,价格为3386145.84元,符合采购方的预算要求,且通过了评审委员会的详细评估。因此,价格优势也是中标方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3. 售后服务与支持
中标公告中并未直接提到售后服务与支持,但通过详细列明的供应产品规格型号和数量,可以推测出中标方对于售后服务的支持是到位的,保证了在供货过程中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阶段,供应商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这对于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较高,主要竞争对手为其他有资质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根据公告中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出投标公司数量较多,这使得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而中标方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在众多投标方中脱颖而出,不仅是因为其产品质量和服务支持,还因其合理的价格策略,这表明在此次项目中,中标方在投标过程中可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报价策略调整,能够满足采购方对预算和质量的双重要求。

综合评价

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在此次采购项目中凭借其优质的产品质量、合理的价格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赢得了评审委员会的信任。其综合实力表现突出,不仅在技术与服务上符合项目需求,还能在价格上给予合理的报价。因此,中标方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在此次采购项目中能够脱颖而出,并顺利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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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鸡产品采购项目(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LBCG2026038A

标段名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鸡产品采购项目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鞋城六路999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叁拾捌万陆仟壹佰肆拾伍元捌角肆分(3386145.84元)

评审得分:94.1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鸡产品采购项目

品牌:延大牧业

规格型号:鸡琵琶腿(每箱5kg~20kg,含冰量低于5%)、鸡大胸(每箱5kg~20kg,含冰量低于5%。)

数量:鸡琵琶腿294791.67千克、鸡大胸38020.83千克

单价:鸡琵琶腿10.3元、鸡大胸9.2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路旭东(组长),祁伏飞,万光意,孙惠芳,徐礼文,胡长玉,付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3.5348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电话:1565571871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址:灵璧县光辉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7-602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15655718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加政、张爱玲

电   话:0557-6022008、156557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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