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宝鸡市扶风县汤峪河法汤高速桥至入渭口河段防洪治理Ⅱ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宝鸡市扶风县汤峪河法汤高速桥至入渭口河段防洪治理Ⅱ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AZC(2026)-12
项目名称: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宝鸡市扶风县汤峪河法汤高速桥至入渭口河段防洪治理Ⅱ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宝鸡市扶风县汤峪河法汤高速桥至入渭口河段防洪治理Ⅱ期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47,92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堤坝工程施工 | 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宝鸡市扶风县汤峪河法汤高速桥至入渭口河段防洪治理Ⅱ期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政府采购政策⽀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步加强政府绿⾊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步落实政府采购⽀持中⼩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银⾏西安分⾏关于深⼊推进政府采购信⽤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宝鸡市扶风县汤峪河法汤高速桥至入渭口河段防洪治理Ⅱ期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6)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8)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书面声明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至 2026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区块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下载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不见面开标一投标人一CA 登录在线进行磋商。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不得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页面,及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天栏消息通知,始终保持在线,及时刷新页面,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7.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南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三楼) 029-33819311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扶风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
地址:宝鸡市扶风县绛帐镇罗家大桥口西侧100米处
联系方式:1357118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南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联系方式:029-33819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幸
电话:029-33819311
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3日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