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9年)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良好的市场声誉与服务经验:
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多年在保安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通过多次项目合作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声誉。此次中标项目涉及多个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该公司在这些领域具备充分的服务经验和专业背景,能够满足招标方对于保安管理服务的高标准要求。
2. 综合实力强:
根据公告中的信息,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项目中获得92.61分的评审总得分,充分说明其在综合实力方面具备优势。从具体的服务要求来看,该公司能够提供全面细致的保安管理服务,包括制定保安服务方案、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并能提供专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保障了服务的质量和标准。
3. 品牌影响力:
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保安服务企业,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其在其他项目中的成功案例和良好口碑,使其在投标时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吸引力,有助于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竞争态势评估
1. 潜在竞标方数量多:
根据公告,此次招标项目有多个潜在竞标方,包括其他大型保安服务公司和一些地方的本地企业。这些竞标方的实力不一,但整体竞争较为激烈。
2. 评分标准明确: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包括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这使得评分具有明确的参考标准,确保了评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评分方面表现突出,显示出其在各方面都具备较强竞争力。
综合评价
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凭借其良好的市场声誉、丰富的服务经验和全面细致的服务方案,在本次招标中脱颖而出。其综合实力强,不仅在服务标准和内容上符合招标要求,而且在评审得分和实际表现方面也表现出色。该公司的中标不仅体现了其在保安服务领域的专业实力,也为未来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霍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9年)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520260124-3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9年)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广场合肥博天化工升级改造项目A-1601、A-1602、A-1604、A-1606室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元整(小写:17553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霍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9年)第三包 服务范围:衡山镇西城中心校、衡山镇城关中心校、特教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服务要求:①制定本项目保安服务方案、各类规章制度、保安员岗位职责等;②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保安员管理,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③加强对保安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保安员持证上岗;④积极主动协调处理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①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人员资格要求。②防卫器械应配备到位。③专职保安员服装应按保安行业标准配备, 包括冬装1套、春秋装 2套、夏短装2套、帽子、皮带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骆克凤、包建、赵炎、董文、杨似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1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61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502934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教育局
地 址: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南路36号
联系方式:0564-5229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旭
电 话:0564-502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