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05196
二 、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湖院区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泰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6-1号126室
中标(成交)金额:666,175(元)
评审总得分:85.5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湖院区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南湖院区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南湖院区污水处理系统界区内(以环施图为准)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机电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消毒药剂发生器等,电气设备包括:电控柜体及附属线缆。(2)界区内的附属设施的巡检和维护。
服务要求:南湖污水站设计处理量6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法+消毒”,处理后污水出水需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附表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意向三年。1年合同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上一年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如若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完成维保工作,采购人可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处理后污水出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附表中预处理标准限值,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和《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701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凡、胡波、赵玉秋、王绍军(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湖院区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标准的8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994.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利德建设(大连)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具体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甲峰、张冬妮、齐俭、徐曼
电 话:024-31918388-3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6070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污水站维保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终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湖院区污水站维保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泰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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