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节日走访慰问物品采购招标公告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JH26-210100-06747 联系电话:024-31037558 实施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数据采集:2026/07/23 12:13
公告信息
 
退休人员节日走访慰问物品采购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3

  
项目概况

退休人员节日走访慰问物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6747
项目名称:退休人员节日走访慰问物品采购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保温杯

采购数量:20000个

引用标准: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技术参数:

一、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保温杯

容量:300–500mL(含边界值)

样式:直身杯,内胆、外壳均为直筒食品级高硼硅玻璃,杯身内外通体双层玻璃中空隔热结构,储水涉水内壁全部为高硼硅玻璃。

采购需求说明:本产品专供退休人员日常饮水、泡茶使用,老年群体对金属材质存在顾虑,玻璃无金属离子析出、杯内茶汤水量直观可见,更适配老年人群使用习惯。

二、材质与安全

1.内胆:食品级高硼硅玻璃,符合GB 4806.5-2016;无明显大气泡、裂纹、结石,重金属析出达标,耐受沸水冲泡,无有害物质迁移。

2.外壳:食品级高硼硅玻璃,与内胆同源材质,内外双层同质玻璃;外观完好,无批量开裂、爆点、明显色差,允许行业正常细微工艺瑕疵、表层细微水波纹。

3.杯盖(含内塞):主体食品级 PP 材质(符合 GB 4806.7-2023)或食品级 304 不锈钢(符合 GB 4806.9-2016)均可;不含双酚 A,耐热≥100℃;开合五金配件材质不限。

4.密封圈:食品级硅橡胶,符合GB 4806.11-2023,无异味、可拆卸、耐高温不老化。

5.茶隔(选配):食品级304不锈钢材质,符合GB 4806.9-2023。

三、保温性能

1.测试方法执行 QB/T 5991—2024《保温容器 保温效能测试方法》;

测试环境:22±2℃室温,装满 95℃±2℃热水,旋紧杯盖密封静置测试。

2.功能要求:产品为双层真空中空隔热结构,具备长效保温效果;盛装沸水6小时保持温热,12小时内水温可正常饮用,无快速失温现象。

3.安全性能:盛装沸水无炸裂、无渗漏;耐热、密封、食品接触安全全部依据 GB 4806 系列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标准执行。

四、结构与工艺

1.杯体结构:内外双层同质高硼硅玻璃中空隔热结构,真空、干燥中空工艺均认可;内胆、外壳均为直筒成型;夹层轻微起雾、低温凝露属于行业正常现象,不作不合格判定。

2.加工工艺:杯口圆滑倒角,无锐边割手;成型工艺不限,允许正常工艺纹路。

3.密封:360°防漏,倒置、倾斜、摇晃无滴水渗漏;杯盖螺纹咬合顺畅,无滑丝、崩牙故障。

4.玻璃稳定性:正常加注饮用水、茶水无自爆、开裂;满足日用玻璃常规退火工艺要求即可。

五、外观与包装

颜色:杯身透明,杯盖黑色、灰色、银色等常规色任选。

印刷:可印制采购人 LOGO,丝印、激光雕刻均可,印刷辅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包装:独立中性纸盒包装,标配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运输破损率≤0.5%,超出部分供应商无偿补齐。

六、质量与服务相关要求

1.投标产品杯身内外全玻璃涉水部件执行GB 4806.5系列国标,塑料、橡胶配件执行对应食品安全国标。

2.检测报告:供货时提供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覆盖玻璃迁移、双酚A、橡胶迁移、密封、保温核心项目;无需提供专项定制检测报告。

3.质量保证期:货物签收日起12个月。质保范围:产品自爆、漏水、配件断裂、异味超标;人为磕碰破损不在质保范围内。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送货(最快1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具体时间按采购方最终确定时间)。

5.交货地点:按采购方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数量,分1-3批完成货品送货(约120个点,含新民、辽中、康平、法库)。

6.付款方式及条件: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100%。

7.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中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以供验收使用。

验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8.其他要求:

(1)货物交付后至质保期满,采购人可对各批次已交付货物开展随机抽查;实施抽检前采购人提前 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中标人到场见证抽样,中标人须派人员到场见证抽样并提供全套产品资质;中标人收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采购人安排2名工作人员共同抽样并全程录像存档,该抽样记录与双方共同在场见证形成的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检测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及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执行:抽检合格,全部检测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初检任一指标不合格,中标人承担初检、复检全部检测费及退换、整改产生的全部成本。中标人可在收到书面检测报告 3 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质量判定依据;复检仍不合格的,直接认定该批次货物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可暂缓支付对应批次货款,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全部合格货物,并计收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金。

(3)中标人存在多次抽检不合格、以次充好、恶意阻挠抽查、伪造产品资质材料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全部剩余货款,并将其违约失信行为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记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档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送货(最快1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具体时间按采购方最终确定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640000.00
最高限价(元):16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电子血压计

采购数量:16400台

一、引用标准

1. YY 9706.230-202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0部分:自动无创血压计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 GB 9706.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3. JJG 692-2010 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检定规程

4. 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

二、基本信息

1. 产品名称:电子血压计

2. 产品类型:上臂式

3. 产品资质:第二类医疗器械,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三、技术参数要求

1. 测量原理:示波法测量,符合 YY 9706.230-2023及 JJG 692-2010 要求。

2. 测量范围:收缩压 0~299mmHg,舒张压 0~299mmHg,脉率 40~180次/分钟。

3. 测量精度:静态压力误差≤±3mmHg;脉率误差≤±5%或±2次/分钟。

4. 适用臂围:成人常规臂围 22cm~32cm。

5. 加压方式:自动加压、自动排气,具备超压自动快速放气保护功能。

6. 显示方式:LCD数字液晶显示,数值清晰易读。

四、功能配置要求

1.一键启动测量,操作简便

2.具备心律不齐提示功能

3.具备自动关机节能功能

4.测量数据存储组数≥30 组

5.供电:支持干电池,可兼容外接 DC 电源,符合 GB 4943.1-2022

五、结构与工艺要求

1.外壳安全无毒,表面光滑无毛刺、无尖锐边角

2.袖带柔软透气、低敏亲肤,拆装便捷

3.整机运行稳定,无异常噪音,按键灵敏

4.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符合 GB 9706.1-2020、YY 9706.230-2023

六、外观与包装要求

1.外观:简约常规、通用色系,无划痕、无变形、无色差

2.包装:独立原厂中性包装,完好无破损

3.配件:主机、袖带、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齐全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八、质量与服务相关要求

1. 产品完全符合 YY 9706.230-2023、GB 9706.1-2020、JJG 692-2010、GB 4943.1-2022 标准要求,为全新原厂正品,无拆封、无返修、无翻新。

2. 整机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3. 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中标后供货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

4.质量保证期:货物签收日起12个月。确保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享受保修服务。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送货(最快1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具体时间按采购方最终确定时间)。

6.交货地点:按采购方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数量,分1-3批完成货品送货(约120个点,含新民、辽中、康平、法库)。

7.付款方式及条件: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100%。

8.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9.其他要求:

货物交付后至质保期满,采购人可对各批次已交付货物随机抽查,抽查可不予提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派人员到场见证抽样并提供全套产品资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采购人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共同抽样并全程录像存档,该抽样记录与双方共同在场见证形成的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检测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及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执行:抽检合格,全部检测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初检任一指标不合格,中标人承担初检、复检全部检测费及退换、整改产生的全部成本。中标人可在收到书面检测报告 3 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质量判定依据;复检仍不合格的,直接认定该批次货物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可暂缓支付对应批次货款,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全部合格货物,并计收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金。

中标人存在多次抽检不合格、以次充好、恶意阻挠抽查、伪造产品资质材料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全部剩余货款,并将其违约失信行为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记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档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送货(最快1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具体时间按采购方最终确定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1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002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无。002包: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08时30分至2026年08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将加密版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ly558@163.com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应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遇系统故障除外)。 5、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加密文件邮箱发送的除外)。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001、002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兼中,不兼中原则:按照所投包组的正顺序号确定。 8、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或将加密版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ly558@163.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方式:024-2252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5楼2512
联系方式:024-31037558、18640060588
邮箱地址:syly558@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300410000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莹、李明静
电  话:024-31037558、1864006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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