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2026年度医学检验试剂采购第4包(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2026BFAHZ01373)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0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2026BFAHZ01373 联系电话:0551-66223922 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6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1 数据采集:2026/09/10 11:21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代理服务费0.400000万元
评审专家汪盈盈,刘敏鸿,江帆,马辉铸,俞保圣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中标方安徽加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货物信息详细,包括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以及具体数量和单价等。迈瑞品牌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试剂作为知名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良好的市场口碑。此外,中标方提供的货物信息完整且具体,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这也是其中标的重要原因。

2. 优质的供应商资质
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的信息来看,安徽加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具备合法资质的医院管理公司,具有提供类似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具备的合法资质和信誉度是其中标的重要原因。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供应商资质,可以有效降低采购风险。

3. 优异的售后服务保障
从公告内容来看,招标文件中明确了具体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包括代理费总金额为0.4万元,且有明确的代理服务流程。这表明中标方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可以为采购方提供高效、专业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质量也是其中标的重要因素。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相对较低,从投标供应商数量和报名情况来看,未有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的单一性降低了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但这也表明采购方对供应商的选择有较高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主要为医院管理公司,且中标方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使得中标方在众多供应商中脱颖而出,成为最终的中标方。

综合评价

安徽加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优质的供应商资质以及优异的售后服务保障,在本次采购中脱颖而出。该供应商在市场上的认可度较高,具备良好的信誉度。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货物信息以及供应商资质来看,供应商具备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此外,该供应商的服务保障措施详细,能够提供高效、专业的售后服务。因此,综合来看,安徽加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综合实力强,具有竞争优势,是中标方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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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6BFAHZ01244(招标文件编号:2026BFAHZ01373)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2026年度医学检验试剂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加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明发商业广场A1区1幢、2幢1-1320/1321/1323室

中标(成交)金额:27.33277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安徽加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迈瑞      438 mL:R1:6×57 mL,R2:3×32 mL      20盒      318.6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盈盈,刘敏鸿,江帆,马辉铸,俞保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2026年度医学检验试剂采购(二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67号        

联系方式: 0551-62856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551-66223923            

联系方式: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1-6622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