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6年度职工疗休养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00261320110000026-WZLCZB(Z)-2026-07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职工疗休养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删除“评分细则”中“项目业绩”的“服务评价”评分要求 | 根据上述业绩提供合作案例合作单位(业主)的疗养或旅游的服务评价。每提供一个服务评价优的得1分,最多2分 (服务评价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必须具有合作单位(业主)加盖的公章,后附评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 / |
| 2 | 对“评分细则”中“后续服务和特色服务方案”评分要求进行更正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和本项目的增值(特色)服务方案综合给分。根据方案是否覆盖全面、是否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打分,打分范围:(3、2、1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和本项目的增值(特色)服务方案综合给分。根据方案是否覆盖全面、是否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打分,打分范围:(5、4、3、2、1分)。 |
| 3 | 对“付款方式”进行更正 | 按月进行,按每3个月支付。每3个月疗休养行程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结算函(附结算的人数、总价等统计情况),经采购人签字同意后,采购人按批次在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职工本人负担部分由职工本人与旅行社结算。 | 按月进行,按每3个月支付。每3个月疗休养行程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结算函(附结算的人数、总价等统计情况),经采购人签字同意后,采购人按批次在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职工本人负担部分由职工本人与旅行社结算。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要求中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具有同等效力,采购文件要求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采购文件要求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7-88939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传 真:0577-89887255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斌、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87322、13757727199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137577271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