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6-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十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0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165 中标供应商:安徽优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3235051 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 数据采集:2026/09/10 18:18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4.57 分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 1. 优质的产品质量 安徽优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鸡(鸭)肉、猪肉等食材均来自合作多年的供应商,如安徽鑫宝禽业有限公司、霍邱县恒康肉类经营有限公司等。这些供应商在产品质量和信誉方面有很好的口碑,且提供的食材符合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同期市场价格基准价,从而保证了供应食材的优质性。

#### 2. 丰富的合作经验
安徽优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域拥有丰富的合作经验,多次参与此类项目,且多次中标。这不仅显示了其在该领域的专业水平,还通过多次的合作检验了其稳定的供应能力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平,增强了其中标的信心和优势。

#### 3. 响应速度快,服务优质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订单后能够迅速响应,并提供及时的供应服务。公告中提到的“以实际供货为准”,这显示了供应商在采购响应速度和供货及时性方面的优势,能够满足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营需求,从而提高了中标供应商的市场竞争力。

竞争态势评估

(评估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及中标方优势) 本次采购的项目属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场潜在需求大,但是参与的供应商数量可能较多。安徽优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且多次中标,显示了其在市场上的优势。同时,由于该项目涉及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对供应商的供货速度和服务质量有较高要求,因此虽然参与的供应商数量可能较多,但是优质供应商的优势明显,安徽优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供货速度和质量上具有优势,能够较好满足采购需求,因此在此次投标中成功中标。

综合评价

(总结中标方的综合实力表现) 安徽优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作为中标方,综合竞争力强。首先,公司在产品质量和供应速度方面表现出色,赢得了供应商的信任和学校食堂的认可。其次,其丰富的合作经验使公司具备了较高的专业性和信誉度,增加了其投标时的可信度。最后,公司响应速度快,能够满足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营需求,进一步增强了其市场竞争力。综合来看,安徽优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此次投标中能够脱颖而出,主要得益于其优质的产品质量、丰富的合作经验和响应速度快的服务,使其成为中标方的首选。
📖 阅读完整分析文章 →

裕安区2026-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十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165号-1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2026-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十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优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唐安路与大彭路交口处5栋厂房1楼南跨西边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捌万柒仟捌佰元整(小写:178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鸡(鸭)肉、猪肉等。

品牌:安徽鑫宝禽业有限公司、霍邱县恒康肉类经营有限公司等。

规格型号:鸡(鸭)肉(鸡(鸭)大腿或鸡(鸭)胸脯肉),配送包装的冷鲜肉,每包5kg~20kg;新鲜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 65%)。

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单价:食材单价参照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综合折扣率86%;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发布的食材价格,食材单价由区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询价报告*综合折扣率86%。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涌、刘圣海、张家宏、贾庆华、白芳、刘畅、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3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57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0564-323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天盈社区天盈大厦A座1620-1621 

联系方式:0564-2959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话:0564-29592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