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6]

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1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2026ACCFN00158 联系电话:0551-66664356 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长淮路交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1 数据采集:2026/07/21 21:01

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N001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7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8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2%”修改为“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6%,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4%”。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荣誉”评分标准中“(2)如上述获奖项目为医疗机构物业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个,另加2分,本小项满分2分。”内容删除。该项总分相应扣减。

4、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技术资信分(88 分)”修改为“技术资信分(86分)”。

5、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1)具有二级或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修改为“(1)具有三级或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

6、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价格分”评分标准修改为

价格分

14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4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4 ×100

更正日期:2026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1)具有二级或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的相关质疑。

1:见更正内容。

2: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荣誉”评分标准中“(2)如上述获奖项目为医疗机构物业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个,另加2分,本小项满分2分。”的相关质疑。

2:见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长淮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6664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