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JH26-211102-00009 联系电话:0427-8650052 实施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城北街中珠大厦主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360210代理机构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代理机构地址 数据采集:2026/07/22 16:05
公告信息
 
双台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7-22

  
项目概况

双台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02-00009
项目名称:双台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82900.00
最高限价(元):2382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双台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全保卫服务购买项目,安保范围为双台子区行政中心综合办公楼。双台子区行政中心综合办公楼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东面为林丰路、南临城北街,西侧为经四路,北面为纬五街;其中包括ABCDE五栋区域综合楼、自然资源分局办公楼、原盘山县民政局办公楼、原盘山县委办公楼建筑面积共约93260.72平方米;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对政府综合办公楼区域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项目治安状况良好;项目预算金额2,382,900.00元。

   二、投标条件及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中标人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具体规章制度。

   (三)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四)中标人应对已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必须保证上岗保安员均持有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五)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六)中标人必须依法与保安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统一采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七)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请休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两日内予以补充。

   (八)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人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九)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十)中标人应为保安员配备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通讯器材与保安器械等装备。

   (十一)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十二)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应对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案。

(十三)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工资不得低于盘锦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保安人员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四、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 服务内容

     1、负责服务区域内的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周边治安状况良好。

     2、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3、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4、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巡查保护。

    (二)工作要求

    1、保安员岗位实行小时轮班制度,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保证主楼在岗人员每天不少于6人,其余东西侧楼每天不少于3人。    

    2、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3、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岗位共 42  人,指定两名负责人。具体岗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配置。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经相关权威部门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2.身体健康,形象及气质良好,年满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验收时安保公司提供安保人员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注意:1. 保安人员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于投标书内; 2.上岗保安员均持有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于投标书内。

六、服务费内容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公司的每月服务费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一)购置从事保安工作必备的统一的服装、器械等装备费用。

  (二)购买保安员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大额、补充工伤、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等费用,五险交缴标准需按辽宁省统一标准执行。

  (三)中标人服务管理费及税金。

(四)投标人报价,需按以上项目合理报价,不可漏报、零取费报价,如报价低于成本报价,则投标文件无效!

  (五)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计算(合同金额除以12个月的金额)。中标人每月25日  前开具当月有效的发票,采购人于每月3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中标人办理当月服务费支付手续,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

    注意事项:我中心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只接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开评标现场,必要时利用网络平台或电话等进行沟通。

   相关政策:对于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采购人要主动缩短付款时限,在履约验收完成后15日内支付款项,不得拖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2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双台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双台子区城北街中珠大厦主楼
联系方式:2360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427-8650081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蓝
电  话:0427-86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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