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006-TCGK-2026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及数量 | 数量 (台/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预算单价 (万元) | 简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 0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 | 1 | 否 | 17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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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 | 1 | 否 | 18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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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 ||||||
合同履行期限:国内产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3.8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注册证的截图;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类证件,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3.9投标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至 2026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
方式:投标人按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1项要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D-006-TCGK-2026
1.2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50万元
1.5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及数量 | 数量 (台/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预算单价 (万元) | 简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 0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 | 1 | 否 | 17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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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 | 1 | 否 | 18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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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 ||||||
1.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国内产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注册证的截图;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类证件,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9投标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
3.方式:投标人按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1项要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申请人领购招标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1.1《营业执照》(副本);
1.2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仅提供身份证明);
1.3提供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④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截图;
1.4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类证件,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9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对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10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地 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431-88783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
联系方式:孙雨13674315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雨
电 话:136743156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431-88783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恒兴国际城2号楼1918室
联系方式:孙雨13674315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雨
电 话: 13674315615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