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石门农场卫生院智慧共享中药房(含代煎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
- 浙江江南药都医药有限公司在中药饮片的供应和质量方面表现出色,其评审总得分高达88.4分,远远高于其他供应商,显示出其在中药饮片质量控制和供应能力上的优势。
- 从提供的信息看,其提供的中药饮片品种能够达到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以及最新版本的标准,符合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且能稳定提供符合中药饮片验收规格标准要求的中药饮片,这表明其在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和供应能力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2. 良好的信誉和合作经验:
- 在采购人将所有代煎处方推送给中标人后,可以委托中标人进行饮片调剂、煎煮和配送服务,说明其在与采购人合作上的经验和信誉。这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此次中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 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能严格履行合同,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按原合同相关约定再签订2年合同,进一步说明其在合作过程中的稳定性和诚信度。
3. 技术支持和供应链管理:
- 浙江江南药都医药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88.4分,明显超过其他供应商,显示出其在技术支持和服务方面的实力。这包括中药饮片的生产、质量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其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为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较高,涉及到中药饮片供应、中药饮片质量和代煎配送服务等多个方面。然而,浙江江南药都医药有限公司在评审总得分方面表现出色,其提供的中药饮片品种和质量、服务和技术实力均表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从提供的信息看,其能够稳定提供符合中药饮片验收规格标准要求的中药饮片,以及在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和供应能力方面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这使得其在此次招标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标供应商。综合评价
浙江江南药都医药有限公司在本次项目中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主要归因为其在中药饮片质量控制和供应能力上的优势,以及其良好的信誉和合作经验。其提供的中药饮片品种能够达到高要求的标准,并且能稳定提供符合中药饮片验收规格标准要求的中药饮片,这显示出其在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和供应能力上的强大实力。同时,其在服务和技术方面表现出的综合实力也为其赢得了这次招标的胜利。在今后的合作中,浙江江南药都医药有限公司也将继续展示其强大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一、项目编号:330718262640050000004-ZJTC2026-CG006S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石门农场卫生院智慧共享中药房(含代煎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投标报价:67(%) | 浙江江南药都医药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工业小区六环街181号 | 88.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临[2026]310号 | 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石门农场卫生院智慧共享中药房(含代煎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 采购人将所有代煎处方推送给中标人,委托中标人进行饮片调剂、煎煮和配送服务。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1年(具体起止日期在合同中约定。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能严格履行合同,1年服务期满,在采购政策允许、预算资金已落实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按原合同相关约定再签订2年合同,1年1签)。 |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中药饮片品种均须达到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标准,以及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年版部分内容停止执行和勘误的通告,以及最新版《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的相关要求,且能稳定地提供达到中药饮片验收规格标准要求的中药饮片。提供的中药饮片能保证货源及质量稳定,经医院验收人员检验合格,符合医院药房用药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志忠,金凯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季芳,朱国强,姜小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3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石门农场卫生院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定业新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凯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163120
质疑联系人:金凯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16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栋1单元201室代理部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25904532
质疑联系人:施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25896754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755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1710
传 真: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77
政策咨询电话:0579-8919309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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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