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人民法院案卷数字化扫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价格优势明显
- 根据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中标金额为1543680元,虽然没有明确中标方的名称,但根据评审总得分来看,供应商为浙江志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达到了90.0分。考虑到本次招标的预算为1543680元,1543680元的价格与预算基本吻合,且供应商总得分达到了90.0分,价格优势明显。
- 鉴于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19349.44元,与总金额相比,价格优势更加突出。
2. 技术方案先进
- 从服务要求来看,供应商的方案详细列出了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及服务标准。说明其具备专业的技术方案,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且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 该方案在技术细节上的描述也显示了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方面的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综合实力强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标准和范围比较全面,能够满足采购方的全部需求,这显示了其在服务范围和深度上的优势。
- 供应商总得分达到了90.0分,在所有供应商中具有明显优势,说明其在评审中表现突出,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
竞争态势评估
1. 采购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
- 项目名称为“永嘉县人民法院案卷数字化扫描”,说明采购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作为县法院的案件资料进行数字化扫描,是法律系统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具有较高的竞争性。
2. 潜在供应商数量
- 从公告中的“评审专家名单”来看,评审专家只有3人,包括采购人代表和2名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的人数较少,意味着在评审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或者评审标准不明确的情况,这可能增加了中标结果的偶然性。
3. 采购金额
- 本次招标的金额为1543680元,属于中等规模的项目,市场竞争相对激烈。在这样的规模下,供应商需要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技术和服务方案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综合评价
1. 技术和服务方案
- 供应商的方案详细、全面,具备专业的技术方案和丰富的实施经验,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实施。这显示了供应商在技术和实施能力上的优势。
2. 评审得分
- 供应商在评审总得分中得分为90.0分,明显高于其他供应商,这显示了供应商在评审中的表现突出。高得分意味着供应商在评审标准中表现优秀,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
3. 价格优势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与预算基本吻合,且价格优势明显。这显示了供应商在价格和性价比上的优势,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浙江志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之所以能够中标,主要是因为其在技术方案、评审得分和价格上的明显优势。这反映出其在服务范围、技术方案和综合实力上的出色表现。
一、项目编号:330324262020010000019-WZGL-YJ-2026072701
二、项目名称:永嘉县人民法院案卷数字化扫描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1543680(元) | 浙江志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青鹿空间 309、310室 | 9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永嘉县人民法院案卷数字化扫描 | 浙江志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锡德,施加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滕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349.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人民法院
地 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7760613
质疑联系人:施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7760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242-246号勘查测绘大楼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旭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8868813
质疑联系人:刘茜茜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99776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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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