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人民政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内容文档
| 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人民政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郾采公开采购-2026-6 |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人民政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投资人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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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服务内容:引入社会资本对郾城区李集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投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从项目方案编制、土地调查、子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申报立项、审核验收、生态修复及乡村振兴等全流程业务。 5.2资金来源:中标方自筹资金。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5.4服务期限:整体服务期限暂定2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子项目利益分配资金结算完毕为止。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1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uohe.gov.cn/),具体内容详见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要素服务”版块。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 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 3,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7月21日 至 2026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孟田大道与文化路交汇处东北 | |||||||||||
| 联系人:孔先生 | |||||||||||
| 联系方式:0395-676600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信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沙北总部经济中心办公楼3楼 | |||||||||||
| 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15139542000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15139542000 | |||||||||||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