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CZ2026-0982)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7 采购人:信息 项目编号:CZ2026-0982 中标供应商:后投入上述场地 联系电话:020-28866436 实施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9281359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 数据采集:2026/07/18 01: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9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第二章采购需求 修改:

原文:

3、供应商应配备数量充足、与其配送服务规模相匹配、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专用食材配送车辆,下文的配送车辆X台(X取采购包的学校校区食堂数量)具体各采购包数量为采购包1为5个食堂即5台;采购包2为2个食堂即2台;采购包3为10个食堂即10台;采购包4为4个食堂即4台。

现文:

3、供应商应配备数量充足、与其配送服务规模相匹配、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专用食材配送车辆,下文的配送车辆X台(X取采购包的学校校区食堂数量)具体各采购包数量为采购包1为5个食堂即5台;采购包2为2个食堂即2台;采购包3为9个食堂即9台;采购包4为4个食堂即4台。

更正事项2

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修改:

原文:

 

场地保障 (6.0)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农副产品配送场、食材加工场(含加工设备)、养殖基地、种植基地,每投入一类型场地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自有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2.租赁场地(含加工设备)须提供租赁协议、租期内任一期发票或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上述场地,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公告附件的《承诺函格式》规范填写)。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食材仓储、冷库情况 (2.0)

根据采购需求中“六、人员与设别要求-(二)场所要求”投标人能提供的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得2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注: 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自有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2.租赁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须提供租赁协议、租期内任一期发票或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上述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公告附件的《承诺函格式》规范填写)。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现文:

场地保障 (6.0)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农副产品配送场、食材加工场(含加工设备)、养殖基地、种植基地,每投入一类型场地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自有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2.租赁场地(含加工设备)须提供租赁协议、租期内任一期发票或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上述场地,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食材仓储、冷库情况 (2.0)

根据采购需求中“六、人员与设别要求-(二)场所要求”投标人能提供的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得2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注: 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自有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2.租赁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须提供租赁协议、租期内任一期发票或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上述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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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

联系方式:89281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020-28866436、87150290;28866163、87150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晋哲(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020-28866436、87150290;28866163、87150267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1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