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房山学校(高中部)校园文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7-23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11011126210200031062-XM001 预算金额:¥685.08 联系电话:83517150-614 实施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怡和北路南侧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 数据采集:2026/07/23 18:47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概况

清华附中房山学校(高中部)校园文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8-0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6210200031062-XM001

项目名称:清华附中房山学校(高中部)校园文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5.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85.0642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包含室外校园文化、室内校园文化、室外标识导视系统、室内标识导视系统、地下车库标识导视系统、窗帘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外埠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7-24至2026-07-3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8-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五、开启

时间:2026-08-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3)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其他

3.1意向公开时间:202625日。

3.2本项目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6]111号。

3.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4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张伟峰

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3010

质疑接收联系方式:010-83517150-604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5投诉处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附中房山学校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怡和北路南侧        

联系方式:刘静波,010-61352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层3010室            

联系方式:张伟峰,83517150-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峰

电 话:  8351715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