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第二次)结果公告公告信息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3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JH26-210102-00145 联系电话:024-31682907 实施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岛时代广场 数据采集:2026/08/13 12:10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87.57 分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中标方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优势,其成员执业年限长、团队平均年龄适中,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这使得其在法律援助服务方面表现出色。
2. 联合体优势:中标方采用了联合体投标模式,其成员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互补性强。通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整体的服务优势,这也是中标的关键原因之一。
3. 响应需求精准:中标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涵盖了法院和法援中心的多个服务点位与值班频次,且服务内容详细具体,能够精准满足采购方的需求,这是其中标的重要原因。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较高,涉及多个律师事务所投标,竞争非常激烈。中标方的优势在于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团队,能够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此外,联合体投标模式也增强了其竞争力,通过团队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确保了服务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综合评价

中标方综合表现出色,其不仅在专业实力上具备优势,而且在团队合作和响应需求方面也表现出色。其提供的服务涵盖了多个服务点位,服务内容详细具体,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因此,中标方在此次采购中表现出的综合实力和响应需求的能力,使其成为中标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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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中瀚国际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1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102-00145

项目名称: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院、法援中心服务团队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牵头单位)、辽宁禹宸麒圆律师事务所(成员单位)、辽宁义善源律师事务所(成员单位)、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新地中心2号楼8层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7.5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院、法援中心服务团队

服务类

名称: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C05011000法律援助服务)

服务范围:二.服务点位与值班频次: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周值班5天,提供窗口接待、法律咨询、代写简单诉状、受理法律援助事项、参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 区法院:每周值班2天,为案件当事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参与认罪认罚法律保障、诉前调解,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三.案件办理服务:承办区法援中心分配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类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咨询、宣传及办案人员培训;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对象信息收集、需求评估、服务质量评估等动态管理工作;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服务要求:(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职,严守法纪,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采用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投标人需明确主办律师 1 名,对法律援助服务项目负总责,采用联合体投标人,主办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不能超过团队总人数的 50%。 (三)投标人应组成20人以上的执业律师团队,并提供明确的法律服务团队名单。成员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不少于70%,成员执业年限10年以上不少于30%,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50 周岁。 (四)团队应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配备具有丰富法律援助办案经验的专业执业律师。 (五)团队成员及团队成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中标人满足上一年的考核指标、服务情况及满意度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每年续签一次,最多可续签二年,总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如果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违反采购人的服务要求,采购人可以即刻决定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提供服务至采购人重新招标之前。

服务标准:(一)受聘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应严格遵守省、市、区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有关规定,未经区司法局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律师。 (二)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一般任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不再续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四)团队均接受区司法局统一管理、考核与调度,案件统一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分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纪筱姣、王欢、李娜、张大鹏、张军贵(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院、法援中心服务团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35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岛时代广场A座23楼

联系方式:024-31312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瀚国际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A座10A10室

联系方式:024-31682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朝阳

电      话:024-3168290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二次).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