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食堂米油采购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价格优势明显:根据公告,中标方提供的大米和食用植物油的价格分别为1.96元/斤和12.00元/升,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价格优势是中标的重要原因之一,直接降低了采购方的采购成本,增强了中标方的竞争力。
2. 产品品质可靠:公告中提到供应商提供的米油是“金皖丰”和“启航”两个品牌,这两个品牌都是比较知名的,说明供应商提供的是品质可靠的产品,满足了学校食堂采购的基本要求。同时,米油的规格型号也符合采购方的需求,进一步增强了中标方的优势。
3. 供货稳定性强:从供应商提供的地址可以看出,供应商位于六安市,距离金寨县较近,供货距离短,能够保证供货的稳定性,避免了因距离远而可能带来的供货不及时、供货质量不稳定的问题。
竞争态势评估
根据公告信息,本次采购有多个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数量未明确。从投标信息来看,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表明竞争态势相对激烈,但中标方能够脱颖而出,可能主要依赖于价格和产品质量优势。
综合评价
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能够中标,主要得益于其在价格上的优势和产品品质的可靠。供应商提供的米油价格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产品是市场上知名的知名品牌,满足了采购方的要求。同时,供应商供货距离短,能够保证供货的稳定性。这些优势使供应商在综合评分中获得较高的分数,从而最终获得中标。
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食堂米油采购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Z-CG-2026039-2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食堂米油采购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安徽京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幢
中标金额:壹佰伍拾叁万伍仟捌佰捌拾肆元捌角整(小写:1535884.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大米、食用植物油 品牌:金皖丰、启航 规格型号:稻谷香一级籼米 25kg/袋、非转基因一级压榨菜籽油 5L/桶 数量:408480斤、61272升 单价:1.96元/斤、12.00元/升 |
五、评审专家名单:符布银、王锋生、王四清、张强、刘圣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6715.7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48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北侧
联系方式:0564-7064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江天路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271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 工
电 话:0564-271616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