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市政园林发展中心城区桥梁安全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
- 供应商资质:中标方联合体包括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城交发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均具备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尤其是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的技术水平。
- 品牌影响力:中标供应商联合体中的浙江城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业内知名的科技企业,其提供的产品和技术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效应,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的运维。
2. 技术优势明显:
- 产品性能: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标的信息中提到的产品(如静力水准仪、数字采集仪等)都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优良的性能,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并提供较高的性价比。
- 技术支持:联合体中的浙江城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 综合实力强:
- 项目经验:中标供应商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尤其是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在类似项目中的成功案例为其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 资金支持: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可能拥有一定的资金支持,有助于采购设备、人员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投入,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竞争态势评估
1. 市场竞争激烈:
- 本项目涉及的预算为782800元,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有多个供应商参与投标。
- 项目要求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供应商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
2. 优势明显:
- 中标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满足项目要求并提供优良的产品和服务。
- 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品牌效应,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的运维。
综合评价
中标方之所以能够在此次淳安县市政园林发展中心城区桥梁安全在线监控建设项目中脱颖而出,主要归功于其综合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和项目经验丰富的特点。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不仅在技术上具有优势,还具备较强的市场信誉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这使中标方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同时,浙江城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和售后服务也进一步增强了中标方的优势。综上所述,中标方在综合实力、技术优势和市场信誉等方面表现突出,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项目编号:330127261770080000024-杭永采招[2026]21号
二、项目名称:城区桥梁安全在线监控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782800(元) | 牵头供应商: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城交发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3层 | 88.3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城区桥梁安全在线监控建设项目 | 静力水准仪 | 浙江城维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 | CW-JLSZ-001 | 27 | 8400 |
| 2 | 城区桥梁安全在线监控建设项目 | 数字采集仪 | 浙江城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CW-SZCY-001 | 3 | 28000 |
| 3 | 城区桥梁安全在线监控建设项目 | 多功能静态数据采集仪 | 浙江城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CW-DJ-001 | 3 | 4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桂英,童桔元,郑梦娟,丰兴宝,叶春晖(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74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市政园林发展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69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春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5063011
质疑联系人:程倩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3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3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勇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591219
质疑联系人:钱宏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984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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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