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开区2026年度媒体推广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1 地区:北京 联系电话:0578-2151491 实施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8 数据采集:2026/08/11 17:12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报价合理性:中标方的报价均在合理范围内,且与最高报价有较大差距。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的报价均为200,000元,而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的报价为450,000元,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和杭州启商传媒有限公司的报价分别为100,000元和150,000元。较高的报价(如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和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虽然在数量上占优势,但在金额上明显超出预算,从而失去了竞争力。中标方的合理报价避免了超出预算的风险,降低了采购方的财务风险,这也是其中标的重要原因。

2. 品牌实力和知名度: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级媒体,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他们不仅在媒体领域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经验,而且在品牌效应和影响力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种品牌的加持使他们成为该类项目的首选供应商,因此最终能够胜出。

3. 服务质量承诺:尽管公告中未详细列出各项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但从评审专家名单来看,评审专家包括蓝小美、张晓红和陈小乐,他们均为相关领域的专家和权威人士。这些专家对媒体推广服务有一定的了解和认可,因此他们对中标方的服务质量和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评审,确保其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中标方的优质服务承诺使其在评审过程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评委的认可。

竞争态势评估

1. 综合竞争力强: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和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虽然在预算方面略有差距,但仍然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级媒体,具有极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信誉度。

2. 市场占有率高:杭州启商传媒有限公司和杭州信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虽然报价相对较低,但其在媒体推广服务市场有着较高的占有率和客户基础。他们的服务经验丰富,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综合评价

中标方通过合理的报价、品牌实力和知名度以及优质的服务承诺,使其在本次丽水经开区2026年度媒体推广服务项目中脱颖而出。中标方不仅具备了高水平的媒体推广服务能力,而且具备了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信誉度。虽然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和杭州启商传媒有限公司的报价较低,但考虑到其在市场占有率和客户基础方面的优势,其综合竞争力不容忽视。因此,中标方的综合实力表现使其具有较高的中标可能性,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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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6128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经开区2026年度媒体推广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报价:200000(元)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新街口外大街28号B座234号-
2报价:200000(元)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9层909-A01房间-
3报价:450000(元)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4报价:100000(元)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1199号11楼-
5报价:100000(元)杭州启商传媒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新村三区45幢1单元配套用房341室(自主申报)-
6报价:150000(元)杭州信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名空间商务大厦1304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人民网媒体推广服务人民网媒体推广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2新华网媒体推广服务新华网媒体推广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3浙江日报媒体推广服务浙江日报媒体推广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4中国新闻社媒体推广服务中国新闻社媒体推广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5国际商报媒体推广服务国际商报媒体推广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6亚太日报媒体推广服务亚太日报媒体推广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蓝小美,张晓红,陈小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    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游千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997012            

质疑联系人:覃彩蝶            

质疑联系方式:0578-299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51491            

质疑联系人:陈龙娇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5149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部

地    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陈红梅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0013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