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500-019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一中学物业及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表1.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服务。 2.格式15商务条款偏离表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经校领导小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经校方考核为优质的,合同到期后,校方可优先考虑与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且连续续签总期限不超过三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合同性质及实质性内容。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按新的指示及政策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 付款方式及条件:①按月付款,服务满一个月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符合要求后,在下月 20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服务费。 ②如成交供应商有违约扣款,经双方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后,报学校财务部门从成交供应商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 ③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中,应包含的项目所有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福利费、劳动保护、服装费、清扫保洁工具及清洁用品、药品费用。 ④因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对其自身、校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2日09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专用邮箱自愿递交已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s:ggzyjy.benxi.gov.cn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第一中学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二路50号
联系方式:15641481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24-47264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47264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