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 清河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SJZ2026-05069
项目名称:清河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530525.12
最高限价(如有):530525.12
采购需求:清河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及优惠。(2)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6】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3)监督单位名称: 清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319-8165993 电子邮箱:/ (3)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采购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地址:清河县闽江街8号 联系方式:梁志胜 0319-8186008 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A座30楼 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曹利明 ,联系电话:0311-8607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地 址:清河县闽江街8号
联系方式:0319-818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A座30楼
联系方式:0311-86076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利明
电 话:0311-86076045
八、附件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