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4所幼儿园米油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产品质量与品牌信誉: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米油产品包括“金皖丰”和“启航”品牌,这些品牌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和良好的口碑。品牌信誉是企业竞争的重要优势,尤其是对于教育部门这样的大客户,品牌的认可度和产品的质量是首要考虑因素。公告中没有提供供应商的具体产品规格和质量信息,但品牌知名度往往意味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因此,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是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中获得中标的主要原因。
2. 价格优势:尽管公告中没有明确提供中标金额的详细信息,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其报价为1.96元/斤大米和12.10元/升非转基因一级压榨菜籽油,相较于市场上可能的其他供应商来说,价格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在政府采购中,价格优势常常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尤其是对于大宗采购如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价格的合理性对于采购方来说尤为重要。
3. 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具有稳定的生产和供应链体系。公告显示供应商地址在安徽省六安市,说明其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此外,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中没有提及价格优势,但其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往往意味着其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因此,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也是其获得此次中标的主要原因。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涉及的是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4所幼儿园的米油采购项目,招标对象主要面向教育机构,而教育机构对食品质量的要求通常较高,因此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相对较高。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不仅在于其产品质量和价格优势,还在于其综合实力和品牌信誉。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中没有详细说明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但可以推测,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在产品质量、价格和综合实力方面均具有明显优势,从而在众多竞标者中脱颖而出。
综合评价
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获得此次中标的主要原因是其产品品质与品牌信誉、价格优势以及综合实力的综合体现。在本次采购中,供应商提供的米油产品在质量、品牌和价格方面表现出色,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其综合竞争优势。尽管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竞争对手的具体信息,但可以推测,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中的优异表现,不仅反映了其在产品质量、价格和综合实力方面的优势,还反映了其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因此,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其强大的综合实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成功获得了此次采购的项目。
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4所幼儿园米油采购
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DX-CG-2026086-1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4所幼儿园米油采购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玲华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安徽京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幢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肆元整(小写:193752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大米、食用植物油 品牌:金皖丰、启航 规格型号:稻花香一级籼米25kg/袋、 非转基因一级压榨菜籽油 5L/桶 数量:565650斤、68500升 单价:1.96元/斤、12.10元/升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克志、杨积朋、赵华、何刘、张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0250.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18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北侧
联系方式:0564-7064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笃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7068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64-706888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