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产品质量和服务:合肥市思雅窗饰布艺有限公司凭借其高品质的窗帘产品,赢得了评委和用户的高度认可。从提供的信息来看,中标产品包括思雅之星系列,这表明中标方拥有独特且高质量的产品,能够满足项目对遮光窗帘的需求。此外,公司提供的规格型号为克重≥310g/㎡,这种高质量的窗帘不仅能够提供良好的遮光效果,还具有耐用性,能够满足医院等机构的高标准要求。
2. 良好的品牌信誉:思雅窗饰布艺有限公司在安徽省乃至更广泛的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客户信誉。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品牌信誉得到了广泛认可,说明其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市场竞争力。这种良好的品牌信誉是其能够顺利中标的重要因素。
3. 专业的市场表现和经验积累:该公司的专业团队和丰富的市场经验也是其中标的关键因素。从提供的信息来看,该公司已有多次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这表明其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实施能力,能够有效应对复杂的采购项目。此外,该公司在安徽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合作客户基础,这也有助于其在此次项目中脱颖而出。
竞争态势评估
1. 整体采购市场状况:从公告内容可以看出,此次采购项目为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该类项目在医院等机构具有较高需求。此次采购的预算金额为1908088元,说明市场需求较大,竞争程度较高。尽管如此,由于该医院作为知名医院,对采购质量有较高要求,使得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成为获胜的关键。
2. 供应商数量及竞争力:公告未明确说明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数量,但根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12494.49元的收费,可以推测供应商数量不多,竞争程度相对较低。此外,从公告中的评审专家名单来看,参与评审的专家均为有一定经验的资深人士,这也增加了中标方胜出的机会。
综合评价
合肥市思雅窗饰布艺有限公司凭借其高质量的产品、良好的品牌信誉以及丰富的市场经验,成功中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其在该项目中展现出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不仅体现在技术参数上,还体现在其在市场表现和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此次中标不仅是对该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也为该公司未来在类似项目的竞争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这也是对安徽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窗帘采购市场中高质量、高信誉供应商的认可。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6-36-0891
二、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思雅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安徽大市场D1幢551#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万零捌仟零捌拾捌元整(小写:19080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遮光窗帘 品牌:思雅之星 规格型号:克重≥310g/㎡,定制 数量:14500米(按横向自然展开尺寸计算) 单价:65.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晓杰、董宏敢、曹文华、金玉龙、韩祥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50%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2494.4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中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2号
联系方式:0553-5739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婉莹、丁佳
电 话:0551-66061353、0551-66061357、18715688316(无人接听时可短信留言)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