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关第三小学综合楼2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6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JX-CG-GK-2026013 中标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56322415 实施地点:泾县高峰路3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56322415代理机构名称宣城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 数据采集:2026/08/26 20:39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0.81 分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评分最高:根据公告中的“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81分”,可以推断出中标方在综合评分上明显领先其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综合评分是衡量供应商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综合评分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供应商在技术、服务、价格、信誉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力,从而决定了供应商在众多投标者中的排名。

2. 品牌优势:公告中提到的中标产品品牌为“大华”,属于国内知名的安防监控设备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作为国内安防设备行业领头羊,大华品牌在技术、服务和市场信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这种品牌优势能够有效提高中标方在项目中的胜出概率。

3. 设备规格型号符合项目需求:公告中提到的中标设备型号规格“DH-IPC-HDW3430T3-A-IL2”在功能和技术参数方面符合泾县城关第三小学综合楼项目的需求,能够满足其对安防监控设备的性能要求。这种规格型号的符合性是中标方能够顺利通过评审的关键因素。

竞争态势评估

1. 潜在供应商较少:结合公告中的项目名称“泾县城关第三小学综合楼2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可以推测该项目属于对技术规格要求较高、功能要求较全面的设备采购项目,因此潜在供应商数量有限,竞争程度相对较低。这为中标方提供了较为有利的竞争环境。

2. 市场知名度高:中标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其在通信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凭借在通信行业的多年积累,该公司具备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储备,能够高效地完成采购项目。同时,其良好的市场声誉也为后续合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合评价

1. 综合实力强:中标方在项目评审中的综合得分较高,表明其在技术实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均表现优异。结合其在通信行业的高知名度和良好市场口碑,中标方具备较强的整体综合实力。其在技术和产品规格上符合项目需求,同时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2. 优势明显:凭借其在通信领域的强大品牌优势以及在安防监控设备领域的技术储备和市场经验,中标方在此次采购中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在技术参数、品牌知名度及综合实力等方面均具有显著优势,最终成功中标。这不仅体现了其在通信领域及安防监控设备领域的强大竞争力,也为其在同类项目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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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关第三小学综合楼2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2026013

二、项目名称:泾县城关第三小学综合楼2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玖拾贰万叁仟肆佰叁拾叁元伍角陆分(2923433.56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玖拾贰万叁仟肆佰叁拾叁元伍角陆分(2923433.56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室内网络半球智能摄像机

品牌:大华

规格型号:DH-IPC-HDW3430T3-A-IL2

数量:39台

单价:735.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兆国、王贺昌、钱海波、程利光、胡小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包括100万元)按1.5%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包括500万元)按1.1%收取】*75.2%收取

2.金额:27190.6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关第三小学、宣城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高峰路32号、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39号,联系电话:13856322415、18792279081。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城关第三小学

地址:泾县高峰路32号

联系方式:13856322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39号

联系方式:18792279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吴工

电话:13856322415、1879227908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中标公告公告图片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公告公告图片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